邢台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邢台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部署,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方式,更便于公众了解相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671件,其中,政策类文件13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2件。通过“邢台生态环境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在门户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可以根据依申请公开指南在线申请,也可以填写依申请公开表并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当面申请。全年共收到群众提交的依申请公开15件,均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答复,办复率达到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执行《关于修订〈拟发公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的通知》,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发文流程,确保发布的信息及时、准确。持续做好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依规开展行政决策预公开,及时更新并公开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网站建设,结合年度工作,优化栏目设置,增设“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专栏”、“机关党建”等栏目,方便公众投诉举报和查阅。结合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便捷互动特性,与《邢台日报》、邢台广播电视台等本地主流媒体协同推进,形成立体化传播网络,更便于公众了解信息。

      (五)监督保障。细化邢台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落实;督促各科室、单位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知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着力提升业务能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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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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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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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还存在公开方式单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我们将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便于宣传的优势,使用图文、动画等形式发布政府信息,进一步宣传生态环境方面政策解读、生态环境亮点工作等,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x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