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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河北安米诺氨基酸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热力供应处建设清河经济开发区(原清河汽摩工业聚集区)供热站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发布:2026-09-29 来源:  作者:  编审:spk  浏览量:0 

拟批准河北安米诺氨基酸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热力供应处建设清河经济开发区(原清河汽摩工业聚集区)供热站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9-2686308

通讯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泉北大街997号邢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E28、E29窗口(054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注: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项目名称

河北安米诺氨基酸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热力供应处建设清河经济开发区(原清河汽摩工业聚集区)供热站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河北安米诺氨基酸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北贵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

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安米诺环评报告表.pdf

公示日期

2026.9.29-2026.10.10(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