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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柏乡县耐特纸业有限公司 技改年产10万吨废纸制浆生产线和年产2.5万吨特种纸、5万吨低定量高强瓦楞纸项目 审批决定公告
发布:2026-09-30 来源:  作者:  编审:spk  浏览量:16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柏乡县耐特纸业有限公司

技改年产10万吨废纸制浆生产线和年产2.5万吨特种纸、5万吨低定量高强瓦楞纸项目

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电话:0319-2686308

    通讯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泉北西大街997号(信都区泉北西大街与旺泉路交叉口东北侧)邢台市生态环境局窗口(05400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文件全文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柏乡县耐特纸业有限公司技改年产10万吨废纸制浆生产线和年产2.5万吨特种纸、5万吨低定量高强瓦楞纸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    复

 

邢环评〔2026〕28号

2026年9月30日

批复

耐特环评批复9.3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