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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关于河北塔凯车辆部件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00万套汽车滤清器项目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审批决定公告
发布:2025-09-24 来源:  作者:  编审:qhx  浏览量:13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电话:0319-8290955

通讯地址:河北省清河县政务服务中心、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窗口(05480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河北塔凯车辆部件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00万套汽车滤清器项目

邢清环表[202561

2025/9/24


河北永昌车辆部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米汽车密封条项目

邢清环表[202562

2025/9/24


61塔凯批复.doc

62永昌车辆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