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局机关、派出机构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