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8月份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群众
举报案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2021年8月份,省生态环境厅共交办我市环境信访群众举报案件8件。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及有关县(市、区)分局依法对举报案件进行了现场查处,并及时答复了举报人,同时按照“谁查处、谁制作、谁负责、谁公开”原则,向社会公开查处信息(办理结果及查询情况见附表)。
按环境污染类型划分,废气污染排名首位,其次是噪声、废水、建设项目。按环境污染举报数量划分,共涉及8个县(市、区),依次为信都区、南和区、任泽区、清河县、临西县、隆尧县、平乡县、威县各1件。
附件:2021年8月份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群众举报案件查
情况表
邢台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