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份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群众
举报案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2023年11月份,省生态环境厅共交办我市环境信访群众举报案件1件。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及有关县(市、区)分局依法对举报案件进行了现场查处,并及时答复了举报人,同时按照“谁查处、谁制作、谁负责、谁公开”原则,向社会公开查处信息(办理结果及查询情况见附表)。
按环境污染类型和举报数量划分,涉及新河县废气1件。
附件:2021年11月份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群众举报案件查
情况表
邢台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2023年12月11日
关于2023年11月份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群众
举报案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2023年11月份,省生态环境厅共交办我市环境信访群众举报案件1件。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及有关县(市、区)分局依法对举报案件进行了现场查处,并及时答复了举报人,同时按照“谁查处、谁制作、谁负责、谁公开”原则,向社会公开查处信息(办理结果及查询情况见附表)。
按环境污染类型和举报数量划分,涉及新河县废气1件。
附件:2021年11月份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群众举报案件查
情况表
邢台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