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金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开一览表
发布:2021-06-01 来源: 作者: 编审:hjxxgk 浏览量:331
附件3 | |||||
邢台金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开一览表 | |||||
企业名称 | 邢台金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企业基本信息 | 邢台金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内丘工业园区北园,成立于2004年,于2010年通过政府招商引资入驻内丘工业园区企业,隶属北京奥科瑞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承担内丘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供汽基础服务单位。 现有生物质供热锅炉5台,年产蒸汽96万吨,目前负责园区10家生产企业生产用蒸汽供应;供暖面积15万平方米,包括园区管委会大楼在内25家企业集中供暖。糠醛生产线一条,年产糠醛50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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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 (一)排污信息: (1)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其他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2)排放方式:有组织排放 (3)排放数据及分布情况:邢台金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有废气排放口4个,其中主要排放口1个,一般排放口3个; (4)排放浓度:颗粒物:10mg/m3 二氧化硫:30mg/m3 氮氧化物:50mg/m3;其他颗粒物:30mg/m3、非甲烷总烃:80mg/m3. (5)排放标准:按照邢台市管控标准执行(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30mg/m3、氮氧化物50mg/m3) (6)核定的排放量:颗粒物:24.13吨/年,氮氧化物:69.022吨/年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按照邢台市政府要求,我公司积极进行深度治理,于2019年12月开始建设,2020年3月18日完工,总投资480.8万元完成了锅炉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5月完成验收,实际运行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邢台市管控标准(10mg/m3、30mg/m3、50mg/m3),达到了超低排放要求。 三、建设项目环评及其他行政许可情况 邢台金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文件资料,详细如下: (1)、2011年3月31日邢台市环境保护局下发了《关于内邱县金丰糠醛有限责任公司迁建年产5000吨糠醛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复号:邢环字【2011】47号,并于2013年6月28日组织了验收,验收号:邢环验(2013)52号; (2)、2015年3月18日内丘县环境保护局下发了《锅炉改造项目批复》文件,批复号:内环评【2015】14号,2016年3月18日内丘县行政审批局同意该项目验收,验收号:内审验【2016】5号; (3)、2015年7月9日下发了《内丘县金丰糠醛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生物质锅炉供热项目批复》文件,批复文号为内环评【2015】33号,2016年12月16日,该项目通过内丘县行政审批局验收,验收文号为内审验【2016】23号; (4)、2017年8月编制完成《邢台金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供热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9月28日通过内丘县行政审批局审批,审批文号为内审环评【2017】24号,2019年8月25日完成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自主验收)。 (5)、排污许可证:于2019年4月27日延续核发了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间:自2019年4月27日起至2022年4月26日止。 四、环境应急预案及重污染天气操作方案备案情况 1、环境应急预案2020年6月5日在内丘县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备案号:130523-2020-005-M。 2、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2020年12月10日在内丘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备案。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编制及监测情况 我公司于2021年1月1日编制了2021年度自行监测方案,并上报邢台市县生态环境内丘县分局进行备案,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定期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公司开展季度及年度自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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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网站公开 | ||||
公开热线电话 | 0319-6957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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