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邢台市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和《河北省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为规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行为,强化社会监督,按照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市生态环境局拟订了《邢台市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3317-2023330

二、反馈方式

1、通过信函将意见建议寄至:邢台市开发区振兴北路6号邢台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邮政编码:054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建议传至:0319-3676198 ,联系电话:0319-3676198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xtshbjzhk@163.com

 

附件:邢台市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xlsx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

2023317